- 老龙眼派出所丢失身份证还不给补办
- 来信日期:2018-06-28 处理状态:完成
大学毕业后在中化三建工作,2015年将户口迁至老龙眼派出所,并办理了身份证。由于工作原因没有及时取走,在2018年5月去取,派出所户籍民警找不到我的身份证,我让她做出说明,以免后续麻烦,她态度极其不耐烦,这就是所谓的为人民服务。后我让她给我补办身份证,她也不肯,让我去问管理中化三建的孙警官,结果他说把户口迁到工作地再办。请问,这是你丢失我身份证在前,给我造成的结果,结果让我承担,这是行政不作为,请领导给予解决,谢谢!
安徽公安网 淮南
2018年7月3日